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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警政廳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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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tái wān shěng zhèng fǔ jǐng zhèng tīng |
解釋:
臺灣省政府所屬的機構,受內政部警政署指揮監督,掌理全省警察行政的計畫、民眾的組織、外僑的保護、戒嚴法令的施行、刑事及違警案件的偵訊與處理等事務。前身為警務處,但已於民國八十六年改為警政廳。又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後,臺灣省政府警政廳已併入內政部警政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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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臺灣省政府警政廳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