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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伎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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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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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jiā jì |
解釋:
家中所蓄養的歌妓。《三國演義》第八回:「教坊之樂,不足供奉;偶有家伎,敢使承應。」也作「家妓」、「家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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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家伎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hia Chi |
作者: | 蔣嘯琴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職稱。有別於官伎。家伎是達官顯貴府第私人所蓄養,曾受嚴格的訓練的歌舞藝人,以供家庭宴會之表演所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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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家伎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