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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法系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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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dà lù fǎ xì |
解釋:
大陸法系係淵源於羅馬法。羅馬法自中世紀被歐洲大陸接受後,幾成歐陸各國的通法,如現在的德國、法國、義大利皆是。由於國際間文化交流的加速,因此在法律的精神或形式上,有些國家即不免彼此類似,而成為一個系統。如亞洲的日本及我國的法律,即屬此系統。與大陸法系相對的是海洋法系,二者在刑事訴訟制度上相差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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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大陸法系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