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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人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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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duó rén |
解釋:
1.害人。《初刻拍案驚奇》卷四:「忽傳蜀中某官暴死,某官性詭譎好名,專一暗地坑人奪人。」 2.光彩耀眼,引人注意。《紅樓夢》第二三回:「賈政一舉目,見寶玉站在眼前,神彩飄逸,秀色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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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奪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