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蕩盡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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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dàng jìn |
解釋:
耗盡、用光。《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五:「陳某不肖,將家私蕩盡,賴我賢妻熬清守淡,積攢下偌多財物,使小生恢復故業,實是枉為男子,無地可容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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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蕩盡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