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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師範班(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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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徐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幼兒師範班是指大陸地區附設在普通師範學校或職業高級中學內的幼兒教育師資培訓機構。招收初中畢業生,修業二至三年。在學習部分高中課程的同時,學習幼兒師範專業的基本課程,注重音樂、體育、舞蹈及美術的訓練。主要為工廠、農村、街道、企事業單位培育幼兒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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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幼兒師範班(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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