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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體訴訟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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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jí tǐ sù sòng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í tǐ sù sòng
解釋:
  1. 因同一被害事實而受害之多數人,依民事訴訟法規定選定一人或數人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集體訴訟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í tǐ sù sòng
解釋:
集體訴訟一詞來自美國「Class Action」一詞,指稱由一個或多個成員作為集團全體成員的代表,代表全體當事人起訴或應訴的訴訟。也稱為「集團訴訟」。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集體訴訟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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