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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陽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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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hé yáng |
解釋:
1.陽,山之南、水之北。河陽泛指河水之北。《文選.曹植.送應氏詩二首之二》:「親昵並集送,置酒此河陽。」 2.地名。春秋晉邑,在今河南省孟縣西。《文選.謝朓.晚登三山還望京邑詩》:「灞涘望長安,河陽視京縣。」唐.韓愈〈祭十二郎文〉:「吾與汝俱幼,從嫂歸葬河陽。」 3.晉朝潘岳曾任河陽縣令,故後多以河陽指稱潘岳。唐.王維〈為人祭李舍人文〉:「名高江夏之童,貌奪河陽之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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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河陽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