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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雞炊黍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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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shā jī chuī shǔ |
解釋:
殺雞作黍飯。指盛情款待賓客。《三國志.卷二六.魏書.田豫傳》南朝宋.裴松之.注:「豫為殺雞炊黍,送詣至陌頭。」也作「殺雞為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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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殺雞炊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