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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自治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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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徐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省(市、自治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是大陸地區各省(市、自治區)負責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機構。於一九五二年開始實行全國高等學校統一招生制度後成立。一九六六年後工作中斷,一九七七年恢復統一招生制度後再次建立。一九八七年發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其主要職責是:(1)執行家教育委員會有關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章,並結合該地區實際制定必要的補充規定;(2)執行國家下達的招生計畫;(3)辦理該地區考生報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考試、錄取工作;(4)開展招生、考試的科學研究工作和宣傳工作;(5)保護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正當權益,調查處理該地區招生工作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委員會由本級政府和國家教育委員會雙重領導,委員會主任由本級政府負責人兼任。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作為委員會的常設機構開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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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省(市、自治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