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留身 - 教育百科
ˊ
  • 漢語拼音 liú shēn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liú shēn
解釋:
古時大臣早朝完畢,請准獨留,向上面奏。《宋史.卷三七三.列傳.洪皓》:「舊制,修注官、經筵官許留身奏事,而近例無有。」宋.徐度《卻掃編.卷中》:「本朝宰執曰同進呈公事。遇有所密啟,必先語閤門使奏知,進呈罷,乃獨留,謂之留身。」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留身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