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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詞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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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duì cí |
解釋:
1.打官司時,原告與被告當面對證。《紅樓夢》第六八回:「察院坐堂看狀,見是告賈璉的事,上面有『家人旺兒』一人,只得遣人去賈府傳旺兒來對詞。」 2.在廣播或電視節目中,演出者作初次排演時,只順序讀腳本中的臺詞,稱為「對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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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對詞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