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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任案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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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bù xìn rèn àn |
解釋:
責任內閣制中,國會為迫使內閣去職的最有效手段之一。西元一八四一年,起源於英國。凡採取內閣制的國家,當國會反對內閣的政策時,即可提出不信任案,採行不信任投票。如果此案通過,內閣即須總辭,或由元首解散國會,重新改組,以訴諸選民公決。此乃反對黨制衡執政黨最有效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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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不信任案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