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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喚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chuán huàn
解釋:
  1. 法院發出傳票,令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在一定時日到所指定的場所應訊。
    【例】被告經合法傳喚,沒有正當理由而拒到場者,法院得加以拘提。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傳喚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chuán huàn
解釋:
1.召喚,喊某人前來。《紅樓夢》第九三回:「若有並未告假私自出去,傳喚不到貽誤公事的,立刻給我打了攆出去。」
2.法院發出傳票,令當事人在一定的日期、時間到場,稱為「傳喚」。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傳喚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