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南京條約 - 教育百科
ˊ
ˊ
nán jīng tiáo yuē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nán jīng tiáo yuē
解釋:
清道光二十二年(西元1842),鴉片戰爭(也稱為「商務戰爭」)後,清與英國所締結的和約。共十三條款,其中重要者為:一、中國向英國賠款二千一百萬銀元。二、割讓香港。三、開放廣州、上海、寧波、福州、廈門五處為通商口岸。四、協定關稅。是中國與外國簽訂不平等條約的開始。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南京條約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