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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大代表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guó dà dài biǎo
解釋:
  1. 國民大會代表。為組織國民大會的主體,於大會開會時,代表全國國民行使政權。依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由縣市、特區、僑民及職業、婦女團體選舉產生,任期六年。自民國八十三年八月一日公布憲法增修條文後,國大代表則由直轄市、縣市、原住民、僑民、婦女選出,及依政黨比例產生之全國不分區代表組成。自第三屆起(任期自八十五年五月二十日開始),每四年改選一次。
    【例】國大代表在會議上所為之言論,享有免責權。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國大代表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guó dà dài biǎo
解釋:
國民大會代表。為組織國民大會的主體,於大會開會時,代表各選區人民行使政權。依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由縣市、特區、僑民及職業、婦女團體選舉產生,任期六年。縮稱為「國代」。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國大代表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