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業安全衛生 - 教育百科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gōng yè ān quán wèi shēng |
解釋:
即「職業安全衛生」,現稱「勞工安全衛生」,係指在工業場所,為防止建物、設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緣故引起工業災害,而採取有效措施,以維護勞工健康。臺灣的《勞工安全衛生法》於西元1974年公布實施,但只適用礦業、營造業、製造業、水電煤氣業及交通運輸等五大行業勞工;2013年,本法修訂改稱《職業安全衛生法》,並經修法與行政命令逐步擴大適用範圍,迄已將大部分受雇勞工納入適用。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工業安全衛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