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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業安全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Occupational Safety
作者: 劉淑媛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職業類別繁多,從業人員稍一不慎,就可能遭致事故傷害,蒙受損失,因之各類職業從業人員必須具備基本的職業安全知能。
  1.有害物質進入人體的途徑:有害物質可透過皮膚接觸、呼吸吸入、飲食吃入,及其他如光線、輻射線、噪音等入侵人體。
  2.職業安全:(1)環境管制:①使用密閉容器或密閉式作業,以防有毒氣體散發;②用水溼法減少塵埃飛揚;③以局部抽氣法除去工作場所的塵埃、煙霧及有害氣體;④全面保持良好通風,以防空氣汙染;⑤使用或製造危險物品的工廠,應畫定工作地區或隔離作業過程,避免員工接觸有害物質;⑥保持廠房及環境清潔,防止汙染和雜亂。廠內的抽氣吸塵、清潔溼掃、廢物的收集和處理均應按時進行;⑦環境管制的設備應時時檢查維修;⑧工廠鄰近地區若有空氣汙染、汙水及垃圾都應加以有效處理。(2)人員管理:①員工應參加安全衛生講習及防護訓練,增進保健知識;②採用個人保護設備如防毒面具、電焊頭盔等。從事下列工作或在下述場所工作都必須佩戴防護用具,以保障安全:熔接工作;搬運有腐蝕性或有毒性、角刺、凸出物品;高溫工作場所如熔礦、熔鐵、玻璃熔解等;會散發強烈光線之場所或工作;從事輸配電工作;與低溫、高溫、塵埃、氣體或其他有毒物質、衛生方面有害病原體接觸的工作;工作中有物質會傷害皮膚,或經皮膚吸收滲透而發生中毒或感染之可能;避免噪音之侵害;擔任工廠災變之搶救工作;③工作時間不要太長,可採輪班制;④禁止以婦女或童工從事繁重或危險工作;⑤職前應身體檢查,派任合適的工作;⑥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早期發現病徵,早期治療。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職業安全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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