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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緊急處分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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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jǐn jí chǔ fèn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ǐn jí chǔ fèn
解釋:
  1. 法律上指公司獲准重整前的臨時保全程序。其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必要時得延長期限,延長期間以兩次為限,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如依公司法規定,法院為公司重整之裁定前,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由法院承辦法官依職權,裁定緊急處分。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緊急處分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ǐn jí chǔ fèn
解釋:
法律上指公司獲准重整前的臨時保全程序。其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必要時得延長期限,其延長期間以兩次為限,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緊急處分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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