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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終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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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lǎo yǒu suǒ zhōng |
解釋:
語出《禮記.禮運》:「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即指使老年人能有安養晚年的地方。唐.白居易〈養老〉:「使生有所養,老有所終,死有所送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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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老有所終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