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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米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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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chǎo mǐ |
解釋:
1.把米炒熟。《南史.卷九.陳本紀.武帝》:「齊所據城中無水,水一合貿米一升,一升米貿絹一匹,或炒米食之。」 2.炒熟的米,或將煮熟的糯米晾乾後再炒而成的食品。如:「炒米糕。」《儒林外史》第三回:「買了四隻雞,五十個蛋和些炒米、歡團之類,親自上縣來賀喜。」 3.蒙古人的日常食物。用煮熟後再炒熟去殼的糜子米拌牛奶或黃油做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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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炒米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