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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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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dà lǐ |
解釋:
1.職官名。古代掌刑法的官。秦為廷尉,漢景帝時更名大理,武帝建元時復為廷尉。北齊再更名為大理卿,隋唐以後沿之。 2.大道理。《莊子.秋水》:「今爾出於崖涘,觀於大海,乃知爾醜,爾將可與語大理矣。」 3.國名。參見「大理國」條。 4.縣名。參見「大理縣」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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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大理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