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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範校院學生教學實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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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範校院係培養中小學健全師資的搖籃,且為造就教育行政專業人員的場所。欲達成此項任務,師範校院學生在修業的學程中,必須加強教學實習的課程,使每一師範生具備豐富的學識,嫻熟的教導技能,及堅定的專業情神,俾成為優秀的教師。有關師範校院學生教學實習的規章,教育部在民國三十年(1941)十二月六日公布有〔師範學校(科)學生實習辦法〕十五條,復於民國四十七年一月二十七日頒布〔師範學校學生訓練標準〕一種,對於培養國校師資的師範學校「實習課程」的教習實施,包括參觀、見習、教學實習、行政實習,以及實習的指導、時間的分配等要項,均有詳細的規定。另對培養中等學校師資的師範學院,教育部亦於民國三十二年八月十七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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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系圖書館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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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培養中學師資及研究學術為宗旨。其制度與一般大學有別,學生在校4年,修滿154個學分(含輔系24學分),成績合格可以結業。結業後由校分發國民中學試教一年,經考核合格,始准畢業,授予學士學位。學生在校享有公費待遇,實習試教期間則依教師待遇標準支薪。
社會教育學系成立於民國44年(1955),主要任務在培育社教專才。教育內容除側重社會教育理論與實際之研討外,為使學生各具專長,自2年級起將專業課程分為:圖書館學、新聞學及社會工作3組。圖書館學組課程依性質可分為基礎課程、教育與社會教育課程、圖書館學專業課程3方面。基礎課程依照教育部訂定的大學必修科目開授,教育與社會教... |
北京師範大學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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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範大學圖書館創立於1917年,歷史上曾隨學校的變遷而數次更名。北京師範大學最早的前身是1902年創辦的京師大學堂師範館;1908年改為優級師範學堂,校址設在北京和平門外琉璃廠;1911年後改為北京高等師範學堂;1917年正式建立圖書館;1922年始稱北京師範大學,同年圖書館建成專用館舍,面積約600平方公尺,可容200人閱覽,藏書70,030冊,大多是中國古籍;1931年與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合併,改為北平師範大學;1946年稱北平師範學院;1950年定名為北京師範大學,圖書館亦隨之定為現名;1954年北京師範大學及其圖書館遷至北京北太平莊現址。
館藏人文科學、社會科學、自... |
南京師範大學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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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師範大學圖書館創建於1952年,係由原南京大學師範學院、金陵大學部分系科(包括1951年併入金陵大學的原金陵女子文理學院)、嶺南大學社會福利系、震旦大學托兒專修科、南京師範專科學校數理班合併組建。圖書館則以原金陵女子文理學院圖書館的藏書和館舍(建成於1916年)為基礎,併入原南京大學師範學院和金陵大學的部分藏書組建而成,當時藏書90,000冊。1955年江蘇師範學院的中文、生物兩系併入學校,同時學校的數學、物理兩系調入該校,兩校相應的專業藏書亦隨之對調。1969年江蘇教育學院併入學校,該校藏書(包括一批1949年前原屬江蘇省教育廳的文獻)隨之併入圖書館。1984年圖書館建成新的專用館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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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範校院學生實習及服務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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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範校院學生實習及服務辦法〕係教育部於民國七十一年(1982)二月十六日公布實施,並於八十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全文共十五條。規定實習的範圍包括:(1)修業期間之參觀、見習、教學及行政實習;(2)結業後之教學與行政實習。上列兩項實習內容及實習標準另定之。各師範校院為貫徹教學實習的效果,應設置專責辦理學生實習、畢業生服務事宜單位,其名稱於各校院組織規程中分別明定之。
對師範校院公費結業學生實習之分發,本法規定由各校院報請教育部按各省、市中小學校之需要與各結業學生志願及成績統籌分發。其辦理之準則是:各省市保送甄選入學之結業學生,分發回原省市實習;各系每班結業學生中,其學業成... |
師範院校建康教育課程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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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範院校為培育各級學校師資的搖籃,師範院校的學生在學期間必須接受健康教育課程,將來任教時才能勝任健康教學和學校衛生工作。歷年來我國師範院校健康教育課程發展之歷程如下:
民國元年(1912)男子師範學校本科及女子師範學校本科都設有「生理衛生科」。 民國十四年 新學制〔師範學校課程綱要〕規定六年制師範學校設「生理衛生」科。 民國二十四年 〔師範學校教學科目及每週時數表〕中列明開設「衛生」科。 民國二十九年 修訂公布〔師範學校教學科目及各學期每週教學時數表〕,規定師範學校設「衛生」科,簡易師範學校設「生理衛生」科。 民國三十三... |
國立臺北師範學院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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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師範學院創立於民國前16年,初名走出巖學堂,翌年改稱臺灣總督府臺北師範學校,民國34年(1945)臺灣省光復,同年12月5日自日本人手中接收後,定名為臺灣省立臺北師範學校。50年,升格為臺灣省立臺北師範專科學校。76年,改制為臺灣省立臺北師範學院,80年,改隸教育部,稱為國立臺北師範學院。80學年度在校生日間部為1,292人,進修部(包括夜間及暑期班)為3,282人,專任老師162人,兼任151位,職員41位。
圖書館分採購、編目、閱覽、典藏4組,共有館員16人。新館舍為7層大樓,全館可用樓板面積約1,750坪,共有閱覽席733個。館舍樓層配置如下:1樓為行政區、閱報... |
〔中學及師範學校教員檢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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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及師範學校教員檢定辦法〕係教育部為辦理中學及師範學校教員資格檢定,於民國三十三年(1944)四月訂頒;全文計十五條,規定中學及師範學校教員資格檢定事項,由各省市教育行政機關組織檢定委員會辦理之。其檢定方式分為無試驗檢定與試驗檢定兩種:無試驗檢定由檢定委員會審查各項證明決定之;試驗檢定,除應審查各項證明文件外,並須加以試驗。試驗檢定每年舉行一次,於第一學期開始時舉行;無試驗檢定則於每學期開始前舉行。檢定之資格對象包括:高級中學教員、初級中學教員、師範學校教員、簡易師範學校教員四種。各省市辦理是項試驗檢定須於三個月前,由各教育行政機關將日期及辦法登報公布。試驗科目除教育概論、教學法、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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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師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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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二十一年(1932)十二月頒布之〔師範學校法〕及次年三月訂定之〔師範學校規程〕規定,中等師範教育機關,分師範學校及簡易師範學校,師範學校與公立初中又得附設簡易師範科。惟簡易師範學校單獨設立者甚少,而一般師範學校多附設簡易師範科。簡易師範科招收初中畢業生,修業一年,畢業後可為簡易小學或短期小學教員。但地方小學師資足敷分配時,應即停止辦理。三十七年十一月,教育部訓令各省市裁併各種短期師資訓練機構,簡易師範科遂自三十八學年度起停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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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甘寧邊區師範學校暫行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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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甘寧邊區師範學校暫行規程〕是陝甘寧邊區政府教育廳於民國二十九年(1940)發布的文件,共三章二十六條。
該文件規定:邊區師範學校是以培養新民主主義的地方學校師資為宗旨,以所在地區為名稱;師範學校分為高級和初級兩部,學習期限二年(速成班為一年),預備部學習期限半年;開設的學科有國文、社會科學概論、自然科學概論、音樂、體育、美術、歷史、地理等;師範生畢業後有服務教育二年的義務,具體工作由邊區教育廳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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