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168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馳道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舊稱天子所行的道路。《禮記.曲禮下》:「歲凶,年穀不登,君不祭肺,馬不食穀,馳道不除,祭事不縣。」《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是歲,賜爵一級。治馳道。」
粱肉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精美的食。《列子.九命》:「衣則文錦,食則粱肉,居則連欐,出則結駟。」《史記.卷七五.孟嘗君列傳》:「今君後宮蹈綺穀而士不得裋褐,僕妾餘粱肉而士不厭糟穅。」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初生的小鹿。《禮記.內則》:「秋宜犢麛膏腥,冬宜鮮羽膏羶。」唐.元稹〈青雲驛〉詩:「山鹿藏窟穴,虎豹吞其麛。」
不勞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不勞苦。《文選.張衡.東京賦》:「升獻六禽,時四膏;馬足未極,輿徒不勞。」《文選.阮瑀.為曹公作書與孫權》:「不勞而定,於孤益貴,是故按兵守次,遣書致意。」
食品營養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食品營養在食品科學學門中為一重要的主流學科,其主要內容涵蓋營養學、食療養學(或稱疾病營養學、臨床營養學)、生命期營養、營養生物化學或營養化學、公共衛生營養學及營養評估等學科。 營養學(英語:Nutrition)指食物中包含的熱量及其他有利健康的成分。人以及多數動物攝入食物以獲得足夠的營養素;攝取食物後,經過消化、吸收、代謝,利用食物中身體需要的物質(養分或養料)以維持生命活動。通過適當的攝入營養可以免去很多疾病。
侑食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勸食。《周禮.天官.夫》:「以樂侑食,夫授祭品嘗食。」《禮記.玉藻》:「凡侑食不盡食,食於人不飽。」
學校衛生法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第23條(營養教育及營養師之設置)  學校供應食者,應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餐食,實施營養教育,並由營養師督導及執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四十班以上者,應至少設置營養師一人;各縣市主管機關,應置營養師若干人。  主管機關得因應山地、偏遠及離島地區之需要,補助國民中小學辦理午餐;其補助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第24條(禁菸、酒、檳榔等)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第25條(定期及隨時檢查)  學校應訂...
儀注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禮節。《南史.卷六五.陳文帝諸子傳.鄱陽王伯山傳》:「武帝時,天下草創,諸王受封,儀注多闕。」《紅樓夢》第一七、一八回:「指示賈宅人員何處退,何處跪,何處進,何處啟事,種種儀注不一。」
所天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稱父親。晉.武帝〈答群臣請易服復詔〉:「吾本諸生家,傳禮來久,何必一旦便易此情於所天。」
強迫入學條例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第 14 條偏遠地區,因路途遙遠無法當日往返上學之學生,學校應提供宿設備。第 15 條適齡國民隨同家庭遷移戶籍者,由遷入地戶政機關以副本通知當地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或轉學事宜。第 16 條本條例施行細則由教育部定之。第 17 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相關資料全國法規資料庫-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 參考資料全國法規資料庫-強迫入學條例本資料來源為中華民國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之規定,法律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我是貓頭鷹博士,
有問題可以問我喔!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