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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體育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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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教育部於民國七十五年(1986)公布之〔各級學校體育實施法〕規定,為了遵照〔國民體育法〕第六條之規定,切實督導各級學校之體育教學及活動,公私立各級學校體育之實施,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均應依該理。其具體內容包括:
  1.實施體育目標:內容為鍛練健全身心、促進均衡發展,培養運動道德、建立團體精神,增進體育知識、建立運動習慣,了解運動方法、提升運動水準,培育運動興趣、養成愛美情操。
  2.明訂各校應成立體育主管單位,理全校體育工作,並派合格教師擔任體育教學,依年度計畫提列預算經費,設置體育委員會,加強運動安全措施。
  3.要求除依課程標準理外,...
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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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公事的房間。如:「我今天整天都待在公廳裡公。」
〔幼稚園設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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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稚園設置法〕是國民政府有關幼兒教育的文件。民國三十二年(1943)十二月由教育部公布。此項法是在民國二十八年(1939)所頒〔幼稚園規程〕的基礎上修訂而成,共三十二條。其中主要規定有:幼稚園收受四至六足歲的兒童;附設於國民學校、中心學校或小學,亦可單獨設置;縣市政府、各級師資訓練機關及私人均可設立;幼稚園的設立與停均應呈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幼稚園的編制應按兒童的年齡智力分組,視兒童人數多寡合併或分別保育,教員與兒童人數的比例不得超過一比二十;幼稚園得視地方情形分別實行平日制、上下午二部制或全日制;保育應順應兒童的個性及其身心發展程序,不得過度或授予讀書、寫字等類於小學功課之事...
  〔縣農民技術學校暫行法〕是大陸地區於一九八二年六月九日由原教育部頒布的教育規章。該法提出:農民技術學校是屬於農業(包括林、牧、副、漁、工等)中等專業教育性質的學校。其任務是為農村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培養具有相當於中等農業科學技術水平的人才。農民技術學校以縣(市、區)為單位設置,有條件的地方以一個縣為主,鄰近二、三個縣聯合舉。學校規模一般以二百人至三百人為宜。招收具有初中畢業以上實際文化程度的社隊管理幹部、技術員、有一定生產經驗的農村青年和農民教育的教師。入學年齡一般在三十歲以下。學習年限分別定為二年、三年。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國家不負責分配,畢業生仍回原...
  〔民高等學校設置暫行規定〕是大陸地區有關民高等學校的法規性文件。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七日由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全文共三十五條,分總則、設置標準、設置申請、評議審批、管理、變更與調整以及其他等七章,對民高等學校的設置標準、申請設置和評議審批申請的方式、程序及要求、民高等學校的管理、學校名稱與培養層次的更改以至學校的撤銷等有具體的規定。
  其主要內容為:制定該規定的目的,是為積極鼓勵、正確引導興高等學校,維護民高等學校的合法權益,完善對民高等學校的管理。民高等學校是指除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組織以外的各種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人自籌資金並依照本規定舉以實施高等學歷教育...
  〔關於社會力量學的若干暫行規定〕是大陸地區國家教育委員會於一九八七年七月八日發布有關社會力量學的法規性文件。其目的在於貫徹實施〔「中華人員共和國」憲法〕第十九條「國家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依照法律規定舉各種教育事業」之條文,使社會力量學得到有效的宏觀管理和健康發展。該暫行規定共計二十二條,其要點有八項:(1)界定「社會力量」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國家企事業組織、民主黨派、人民團體、集體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學術團體,以及經國家批准的私人學者。(2)規定社會力量學的地位和政府的態度為:社會力量學是我國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是國家學的補充。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
  〔高等學校校長任期制試行法〕是國家教育委員會為推進幹部制度改革,在高等學校全面試行校長任期制而制定的法規。
  校長任期制從一九八○年起,在部分高等學校開始試點。一九八七年三月發布〔高等學校校長任期制試行法〕,共計十條。
  1.高等學校的校長、副校長,均實行任期制。
  2.高等學校的校長、副校長的任期一般為四年。學制為五年以上的學校,任期可為五年。
  3.高等學校的校長、副校長任期屆滿,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條件,經上級任免機關批准,可以連任。
  4.校長應在任職後半年內提出本屆工作規劃,由校黨委(實行校長負責制的學校由校務會議)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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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心、誠意。《九宮正始.正宮.過曲.雙鸂𪆵》:「深領謝得厚意,似阮郎初入桃源佳境,但心和你做教局兒牢定。」
  職業技術教育學體制係指大陸地區職業技術學校設置與管理權限畫分的制度。
  1.原則要求。大陸地區職業技術教育有各種學校類型和高、中、初幾個層次,還有城市與農村、職前與職後、長班與短訓等多種形式。因此在學體制上要求:(1)處理好中央和地方、教育部門和業務部門、政府與社會團體及個人等方面的關係,以利於充分調動全社會學的積極性;(2)職業技術教育必須有利於與社會經濟科技緊密結合,為產業部門高效益、高質量培養專門人才和勞動力;(3)有利於職業技術學校的科學管理,能主動靈活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和社會日益增長的需要。
  2.發展過程。(1)政府包攬的學體制。大陸地區...
  〔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設置暫行法〕係指大陸地區一項有關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設置學的教育法規性文件。一九八六年十月由國家教育委員會頒發。文件分總則、設置原則、設置標準、審批程序、其他規定、附則等六章三十條。規定:學校設置應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以及實際可能提供的學條件,在部門、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規劃和指導下進行;在校生規模不少於六百四十人(體育、藝術類學校另訂),須有精練的領導組織和與學校專業設置、學生人數相適應的質量合格、結構合理的師資,有執行性的教育計畫,以及必要的土地、房舍、設施、儀器、設備、標本、模型、圖書資料和穩定的經費來源。地方學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國務...
我是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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