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1552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資料庫查詢時間:328.1274 ms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臨時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國家遇有大變革時,正式府未產生,暫時組織一個代行府職權的機關。如民國元年元旦,國父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成立中華民國臨時府。
教皇亞歷山大四世的教育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教皇亞歷山大四世的教育策是指教皇亞歷山大四世(Alexander IV, 1254~1261年時在位)所推行的教育策。由於亞歷山大四世推行與前任教皇相反的教育策,並且限制大學教師罷課的行為,使得兩大教士團體(Mendicant Orders)道明派(Dominicans)與芳濟派(Franciscans)的托缽僧(friars)在大學中建立了地位,對於中世紀大學原先所享有的自由產生了一些威脅。
  大約從十三世紀中期起,因為托缽僧兩大教團勢力的不斷增加,使得原已不太安寧的大學校園,又引起了陣陣漣漪。當時兩大教團都鼓勵僧侶進入大學中研修神學,但按當時大學規定,要進入神學院的學...
治避難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大陸地區指治庇護,即一國公民因治原因逃亡到他國,取得居留權。
府出版品(美國)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在美國,府出版品亦稱府文件(Government Documents)。所謂府出版品,係指經府授權或用府費用印行之出版品。就出版品的性質而言,可以分為行機關出版品,如國務院的白皮書;立法機關出版品,如國會通過的條約;司法機關出版品,如法院的判決書。就出版品的形式而言,可以分為圖書,如〔美國聯邦府手冊〕(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Manual);期刊如〔美國聯邦府出版品目錄月刊〕(Monthly Catalog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ublications);小冊子,如總統致送國會的〔國情咨文〕(State ...
畢業生分配策(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畢業生分配策,是指大陸地區畢業生分配就業的策。由於實行計畫經濟,需要實行嚴格的人力規劃,即按照國家經濟計畫將各級教育之畢業生「分配」到工作崗位上去,稱為「服從國家分配」。因此把畢業生就業稱為畢業生分配。由中央部門辦理的高等學校,向各地招生,畢業生亦分配到各地;由省辦理的高等學校,同全省招生,畢業生亦只向省內分配。
  自一九四九年實行畢業生由國家統一計畫分配的制度後,至一九八一年十月由教育部、國家計畫委員會、國家人事局發布〔高等學校畢業生調配派遣辦法〕,對畢業生的分配作了改革,增加畢業生選擇工作的自由度,可採取雙向選擇(即畢業生自主擇業,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和擇優分配的形式,改...
臺灣省地處檔案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民國34年(1945)8月日本戰敗投降後,國民府特於34年9月20日頒布「臺灣省行長官公署組織條例」,設置臺灣省行長官公署,隸屬行院,準備接管臺灣行。其中長官公署設有行長官1人,祕書長1人,下設民等9處,地局直屬民處之下,負責地事務的接收工作。長官公署於34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至36年5月16日改組為省府。省府組織中設有民廳地局,各縣市府則設有民局(科),地課(股),負責土地行之指導監督,掌理地籍、地權、地價、地用及一般土地行事務。至68年5月省府通過地局升格,8月正式改稱地處。
  臺灣省地處檔案除由該處保存外,已移轉於檔案典藏單...
地方教育財(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大陸地區地方教育財係省、市(州)、縣(區)、鄉(鎮)四級教育財的總稱。地方各級教育財的基本架構是:
  1.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經費由省、市、縣、鄉四級財按學校隸屬關係分擔。省級財負擔省屬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及其他省直屬教育機構經費,市級財負擔市屬師範學校、職業學校、中小學及其他市直屬教育機構教育經費,縣及縣以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經費由縣統籌管理,在經濟發展程度較高地區,經費可由縣、鄉共管。
  2.地方除徵收城市和農村教育費附加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府可根據中央府規定徵收用於教育的地方附加費,專項專用。
  3.省、市、縣府設立對邊遠、貧困...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修立教。《書經.周官》:「明王立,不惟其官,惟其人。」三國魏.何晏〈景福殿賦〉:「皆體天作制,順時立。」
下放(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財下放」是大陸地區自一九八○年開始的財體制改革,實行「畫分收支、分級包幹」新體制。實行財新體制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事業所需的教育經費,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府安排,改變了由上級財部門和教育部門聯合下達教育經費支出額度的管理體制。一九九○年代初期,大陸地區財下放至鄉(鎮)級府,鄉、村級學校撥款由鄉財負擔。鑒於大陸地區有相當部分鄉財支出大於收入,造成農村學校經費短缺,甚至出現大規模拖欠教師工資情事,一九九四年中央府重新決定農村教育撥款仍由縣教育部門統籌,在經濟發達區域的農村,則由縣、鄉兩級財共同負擔。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管理及發展航業的行
貓頭鷹博士
你喜歡貓頭鷹博士嗎

針對貓頭鷹博士的服務你會給幾顆星呢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