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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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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風格平和沖淡,清雋幽雅。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失敗後,思想漸離時代主流,主張「閉戶讀書」。30年代提閒適幽默的小品文,沉溺於「草木蟲魚」的狹小天地。此時直至40年代所寫的散文,格調「一變而為枯澀蒼老,爐火純青,歸入古雅遒勁的一途」(郁達夫《〈中國新文學大系〉散文二集導言》),影響日益縮小。 著作散文集:《自己的園地》、《雨天的書》、《澤瀉集》、《談龍集》、《談虎集》、《永日集》、《看雲集》、《夜讀抄》、《苦茶隨筆》、《風雨談》、《瓜豆集》、《秉燭談》、《苦口甘口》、《過去的工作》、《知堂文集》。詩集:《過去的生命》。小...
馬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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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1 生平2 著作3 詩作欣賞4 評價 生平馬拉美Mallarme, Stephane (1871-1945),法國詩人、詩歌象徵派運動的導者(連同魏倫)和領袖,他只享受了5年平穩的家庭生活,母卒於1847年8月,妹妹於1857年8月去世,1863年其父逝世,這些不幸似乎頗能說明為什麼在他開始創作詩歌之時就表現出渴望擺脫冷酷的世界而探求另一個世界,他成人之後的生活繼續坎坷不平,故這一題材在他的詩作中繼續占據中心位置。1862年末至1863年初他在倫敦生活以便獲取英語知識,此後他開始了畢生的教師事業,初任教於省立學校(...
蔡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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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有我國舊學,也有粗淺的西洋學科。這是他服務於新式學堂的開始。當時教員中有新舊兩派,他與杜亞泉等提新思想,時與舊派辯論,舊派運動堂董出面干涉,於是憤而辭職。光緒二十七年(一九○一),在上海擔任南洋公學特班總教習,鼓勵學生自由閱讀,並於批改課業的評語中,提民權之說。從戊戌政變到同盟會成立這段時間,元培毅然放棄了十年寒窗、夢寐以求的翰林頭銜,以及很好的出路,回到紹興和上海,藉著教育工作來宣傳革命,凡是與革命有關的組織,他無不參加活動,或為主要發起...
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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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西元前313~前238)戰國時趙人,為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游學於齊,三為稷下學官的祭酒,後適楚為蘭陵令。學說本於孔子,著書數萬言,主張「隆禮義而殺詩書」、「法後王」,傾向以後天禮法修飾人性。其對人「性」之理解與孟子學說根本上不同,所以他主張「性惡」與孟子主張「性善」,並非互相矛盾的學說。韓非、李斯均為其學生。作賦十篇,開漢人辭賦的先河。後世尊稱為「荀卿」、「荀子」,漢人為避漢宣帝諱,改稱為「孫卿」。
千轉萬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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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日以俱來,吾與若俱觀之。」越日偃師謁見王。王薦之,曰:「若與偕來者何人邪﹖」對曰:「臣之所造能者。」穆王驚視之,趣步俯仰,信人也。巧夫顉其頤,則歌合律;捧其手,則舞應節。千變萬化,惟意所適。王以為實人也,與盛姬內御並觀之。技將終,者瞬其目而招王之左右侍妾。王大怒,立欲誅偃師。偃師大懾,立剖散者以示王,皆傅會革、木、膠、漆、白、黑、丹、青之所為。王諦料之,內則肝、膽、心、肺、脾、腎、腸、胃,外則筋骨、支節、皮毛、齒髮,皆假物也,而無不畢具者。合會復如初見。王試廢其心,則口不能言;廢其肝,則目不能視;廢其腎,則足不能步。穆王始悅而歎曰:「人之巧乃可與造化者同功乎?」詔貳車載之以歸。夫班...
梁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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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西元1876~1929)字卓如,號任公,別號飲冰室主人。廣東新會人。近代政治家、文學家。康有為弟子。師生二人於清末同變法維新,人稱「康梁」。曾主辦時務報、清議報、新民叢報等,大力宣傳改革主義。戊戌政變後,亡命日本。民國初年,曾任司法、財政總長等職。晚年不談政治,專以著述講學為務。著有《飲冰室文集》、《先秦政治思想史》、《中國歷史研究法》等。
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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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平。《三國演義》第五六回:「欲春夏讀書,秋冬射獵,以待天下清平,方出仕耳。」《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一:「不知這些無主意的愚人,住此清平世界,還要從著白蓮教到處哨聚亂,死而無怨,卻是為何?」
置錐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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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立錐之地」。見「立錐之地」條。01.《莊子.盜跖》:「堯舜有天下,子孫无置錐之地;湯武立為天子,而後世絕滅;非以其利大故邪?」(源)02.宋.陳亮《陳亮集.卷八.酌古論四.桑維翰》:「且昔者漢高帝嘗創業矣,義草莽,無置錐之地。」 
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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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家指護持佛法的人。
2.隨侍於佛教或道教主神旁邊的人,負有守衛的責任。《西遊記》第一六回:「眾人悚懼,纔認得三藏是種神僧,行者是尊護法。」
3.擁護國法。如:「護法之役」。
4.保護。《豆棚閑話.第六則》:「又請了幾個廢棄的鄉宦,假高尚的孝廉,告老打罷的朋友,從邊護法。」
5.人名。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的大師。約生於六世紀中葉。曾任印度那爛陀寺的住持。其唯識學說繼承陳那大師的傳統,但在認識論上則主張有見分、相分、自證分和證自證分,佛教史上稱為「四分家」。著有《廣百論釋》、《成唯識寶生論》等傳世。
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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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別居住。南朝梁.江淹〈婦自悲賦〉:「度九冬而廓處,經十秋以分居。」《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三:「嫡親數口兒,同家過活,不曾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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