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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寓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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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隨遇而安」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隨遇而安」原作「隨寓而安」。在六祖慧能的時代,禪宗傳道重在以心傳心,不立文字,但因宋代記載諸祖法語的燈錄大量刊行,參究公案的風氣愈來愈盛,禪風由此轉變,不立文字的參禪法變成不離文字,也就是所謂的「文字禪」。惠洪為北宋「文字禪」的主導者,他反對把禪與語言文字割裂開來,主張「借言以顯無言」,即通過語言文字和研究禪宗經典而習禪、教禪。《石門文字禪》輯錄的便是他的詩、偈、書、序等,其中〈舫齋記〉所記為李德孚之事。李德孚是位很有才華的人,於金陵(即今南京市及江寧縣地)任官職時,在官舍東邊建造了數間相連書房,由兩側看來彷彿是在船中,故名曰「舫齋」。有個客人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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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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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壞人。《孟子.公孫丑上》:「不立於惡人之朝,不與惡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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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中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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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或立即縱放都不妥。因此交代牢頭蔡福暫時緊中帶寬地加以看管。蔡福本來就想結識梁山泊好漢,一聽上級不但不立即斬殺,還如此寬容處理,「正中下懷」。「正中下懷」亦作「正中己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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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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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帝王祭天的高臺。《宋書.卷一六.禮志三》:「光武建武中,不立北郊,故后地之祇,常配食天壇,山川群望皆在營內,凡一千五百一十四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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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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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家主權在全體人民,不立君主的國體,稱為「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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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懷海禪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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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一才開闢荒山另建叢林,然而還沒有規章制度;懷海乃折衷大小乘的戒律,制定禪院清規。禪院的最大特點是不立佛殿,只設法堂,表示佛祖親自囑咐,以現前的人法為重。又規定以具道眼的禪僧為化主,稱為長老,住在方丈;參學的大眾,都住在僧堂;長老說法,兩序雁行立聽,賓主問答,激揚宗要。此外還有關於禪院事務的種種規定,此即所謂《百丈清規》。但該書在宋時就失傳了,別行宗賾所編《禪苑清規》。元代朝廷令百丈山德煇重編,至元元年 (1335) 頒行,書名《敕修百丈清規》,八卷,但已全非百丈原來的面目了。明永樂22年 (1424) 同山忠智重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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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大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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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尾大不掉」之典源,提供參考。 《左傳.昭公十一年》楚子城陳、蔡,不羹。使弃疾為蔡公。王問於申無宇曰:「弃疾在蔡何如?」對曰:「擇子莫如父,擇臣莫如君。鄭莊公城櫟而寘子元焉,使昭公不立;齊桓公城穀而寘管仲焉,至于今賴之。臣聞五大不在邊,五細不在庭,親不在外,羈不在內。今弃疾在外,鄭丹在內,君其少戒。」王曰:「國有大城何如?」對曰:「鄭京櫟實殺曼伯,宋蕭、亳實殺子游,齊渠丘實殺無知,衛蒲、戚實出獻公。若由是觀之,則害於國。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君所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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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備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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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求全責備」之典源,提供參考。 1、「求全」:《孟子.離婁上》孟子曰:「有不虞1>之譽,有求全之毀2>。」 〔注解〕
(1) 虞:預料、猜想。
(2) 毀:誹謗。 2、「責備」:《管子.形勢解》明主之官物1>也,任其所長,不任其所短,故事無不成,而功無不立。亂主不知物之各有所長、所短也,而責2>必備。夫慮事定物,辯明禮義,人之所長,而蝚蝯之所短也;緣高出險,蝚蝯之所長,而人之所短也。以蝚蝯之所長責人,故其令廢而責不塞,故曰:「墜岸三仞,人之所大難也,而蝚蝯飲焉。」 〔注解〕
(1) 官物:授人官職。
(2) 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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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人自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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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自欺欺人」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宋代時,禪宗出現了一派禪者,他們打著禪宗「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的名號,卻不講經教、不從師訓,以為是脫去文字的束縛來說禪,其實所談論的都只是些淺薄無根的空話,卻自認為繼承了禪宗的正統。宋代僧人惠洪十分不滿這一派禪者的作法,他在所著《石門文字禪》中認為他們讓「佛祖之微言,宗師之規範,掃地而盡也」。禪宗本不立文字,惠洪卻用文字說禪,正是對此種現象的一種反省。在書中列有「題古塔主兩種自己」一節,惠洪藉六祖和永嘉玄覺禪師之口,說明佛法本來不能用任何事物來加以比喻,因為所有存在的事物均無實體,只是空,根本無法描述。所謂的「兩種自己」,就是落入了形體的對立之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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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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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流傳,不加宣揚。《左傳.昭公十二年》:「宴語之不懷,寵光之不宣,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將何以在。」漢.王襃〈四子講德論〉:「好惡不形,則是非不分;節趨不立,則功名不宣,故美玉蘊於碔砆,凡人視之怢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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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