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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授課用語(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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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授課用語是指大陸地區少數民族教育課堂教學使用的語言。除漢語外,中國五十五個少數民族大多有自己通用的語言,部分民族有自己的文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在大陸地區,除使用漢語作為授課用語外,各少數民族語言亦作為授課用語。藏、蒙古、朝鮮、維吾爾、哈薩克等民族從普通教育到高等教育在部分專業或民族中、小學使用本民族語言作為授課用語。壯、彝、傣、侗、苗、布依、哈尼、傈僳、拉祐、納西、景頗、白、柯爾克孜、錫伯、烏孜別克、俄羅斯等二十餘個民族在中小學教學中使用該民族語和漢語,實行雙語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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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中的民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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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義係將我族的利益與價值超越於其他民族之上的一種思想體系。民族主義展現在自我民族中心、重視一己民族文化的價值,以及強烈的自我民族意識與自我民族的認同上。然亦有學者認為民族主義即國族主義,但事實並不盡然;民族的形成是藉由共同的語言、血統、信仰、生活方式、風俗習慣等自然的因素,不同於藉由武力而形成的國家。依照孫中山先生的看法,民族是自然形成的,國家則是靠武力形成的。民族的凝聚,文化的勢力占有不少的分量,因此當十九世紀西方民族主義逐漸抬頭而興起的時候,民族主義與教育的關係,逐漸為一些教育家所注意到。普法戰役之後,普魯士的學者試圖以教育的實施,來喚起沉睡的普魯士人的民族意識,以教育來振興普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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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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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一定程度民族意識的群體,自行決定如何組織自己的政府,不為外人或其他民族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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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校少數民族幹部班(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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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校少數民族幹部班是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所舉辦培訓少數民族領導幹部的班級,是中國共產黨用以選拔、培養並提高少數民族幹部的重要舉措。
一九三七年在延安的中共中央黨校就開辦了少數民族幹部班,參加培訓的有藏、彝、苗等少數民族青年。一九三九年又開辦了回族幹部訓練班。一九四七年中共中央在內蒙古黨校開辦蒙古族幹部培訓班,培訓千名蒙族幹部。 一九五四年到一九六六年,中共中央黨校舉辦少數民族幹部班五期,學制一年、二年、四年不等。文化大革命期間,各級黨校被迫停辦。 一九七七年,中共中央黨校恢復,至一九九一年中共中央黨校共培訓少數民族幹部二千三百九十九人。部分省、市黨校... |
少數民族(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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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在大陸地區是指其境內人口居於少數的諸民族,亦即對除漢族以外的其他五十幾個民族的總稱。到目前為止,大陸地區共有:蒙古、回、藏、維吾爾、苗、彝、壯、布依、朝鮮、滿、侗、瑤、白、土家、哈尼、哈薩克、傣、黎、傈僳、佤、畬、高山、拉祜、水、東鄉、納西、土、景頗、柯爾克孜、達斡爾、 佬、羌、布朗、撒拉、毛南、仡佬、錫伯、阿昌、普米、塔吉克、怒、烏孜別克、俄羅斯、鄂溫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塔塔爾、獨龍、鄂倫春、赫哲、門巴、珞巴、基諾等五十五個少數民族。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北方、東北和中東南地區,占中國大陸總面積的百分之六十四點五;共有人口九十一百二十萬(1990年),占中國大陸總人口的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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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教育行政機構(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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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民族教育的行政機構,最早(1930年以前)為國民政府教育部的普通教育司;一九三○年蒙藏教育司成立,是中央政府一級專設民族教育行政管理機構之始。地方有關各省亦相應的在教育廳下設立管理民族教育的科級機構。四十年代以後,蒙藏教育司改名為邊疆教育司,主管邊疆地區的教育。
一九五二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關於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機構的決定〕,用以加強對全國民族教育工作的領導,並決定在教育部內設置民族教育司。 一九六六年五月至一九七六年十月的文化大革命十年間,民族教育機構被撤銷,人員被調離;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一九七九年民族教育司得以恢復。此外,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也設有教... |
西北少數民族師資培訓中心(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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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少數民族師資培訓中心又稱「少數民族師資培訓中心」,是大陸地區為加強培訓少數民族地區的師資,促進民族地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而建立的培訓中心。據一九八三年五月六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革農村學校教育若干問題的通知〕中關於「財政部要撥出一筆專款,為少數民族和邊境地區建設一兩所師資培訓中心」的精神,一九八五年教育部正式在西北師範學院內建立了西北少數民族師資培訓中心;該中心主要為新疆、甘肅、青海、寧夏、陝西等省、區,培養普通高中、中等師範學校及大專院校部分學科的少數民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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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機構的決定〕(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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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機構的決定〕是中共政務院於一九五二年所頒行。目的在於加強對全國民族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導,以保證少數民族接受教育的權利。其主要內容包括:大陸政府教育部內設民族教育司;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教育部或文化部(華北行政委員會為文教局),視工作需要設民族教育專門機構或設專職人員;在少數民族人口占百分之十以上的省(行署)、市教育廳(處)局,視具體工作情況設專門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的民族教育行政機構與該部門的高等、中等、初等教育機構實行分工:全國統一的教育行政、經費、師資、學制、課程、教材,由各主管司、處、科負責處理,少數民族的行政、經費、師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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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疆民族教育異地辦學(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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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疆民族教育異地辦學是指大陸地區由政府幫助,內地省、市支援,在內地條件較好的地方為邊疆少數民族舉辦學校和教學班。這是中國大陸地區民族教育的一種辦學形式,用以培養邊疆各民族學生。一九五○年代以來,邊疆民族教育異地辦學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教育體系。
一九五一年根據〔培養少數民族幹部試行方案〕和〔籌辦中央民族學院試行方案〕的規定,創辦中央民族學院等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和專門技術人才的高等院校。現在全大陸地區共有民族學院(大學)十四所,大都發展成多學科的綜合性高等院校,是邊疆少數民族各類專門人才的重要培養基地。從一九八○年起,在各級各類學校中專門設立民族班。高等院校民族班,大多是預科,經一... |
民族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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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共同語言、主觀意識與集體連帶感組成,且具有武力壟斷的政治合法性國家,稱為「民族國家」(nation state)。也稱為「國族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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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