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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怨神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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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民怨沸騰,人神共憤。《晉書.卷七八.孔愉傳》:「天罰既集,罪人斯隕,王旅未加,自相魚肉。豈非人怨神怒,天降其災!」唐.辛替否〈諫造金仙玉真雨觀疏〉:「奪百姓之食以養殘兇,剝萬人之衣以塗土木,於是人怨神怒,眾叛親離,水旱不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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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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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古時的刑罰。讓犯人依其罪的大小,穿著不同的服色,以此羞辱罪犯。《荀子.正論》:「治古無肉刑,而有象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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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布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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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開誠布公」之典源,提供參考。 《三國志.卷三五.蜀書.諸葛亮傳》諸葛亮1>之為相國2>也,撫百姓,示儀軌3>,約官職,從權制,開誠心,布公道;盡忠益時者雖讎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服罪輸情4>者雖重必釋,游辭巧飾5>者雖輕必戮;善無微而不賞,惡無纖而不貶;庶事精練,物理其本,循名責實,虛偽不齒;終於邦域之內,咸畏而愛之,刑政雖峻而無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勸戒明也。可謂識治之良才,管、蕭之亞匹矣。然連年動眾,未能成功,蓋應變將略,非其所長歟! 〔注解〕
(1) 諸葛亮:西元181∼234,字孔明,三國蜀漢琅琊郡陽都人(今山東省沂水縣)。避亂荊州,劉備三訪其廬乃出。為人足智多謀,忠心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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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稍微、少量。《三國志.卷二四.魏書.韓崔高孫王傳.高柔》:「校事劉慈等,自黃初初數年之閒,舉吏民姦罪以萬數,柔皆請懲虛實;其餘小小掛法者,不過罰金。」宋.歐陽修〈唐人臨帖〉:「雖小小轉寫失真,不害為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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叩心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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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椎心泣血」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椎心」是用手捶胸,「泣血」則是哭得極其悲痛,眼中幾乎要流出血來。一個人用手捶胸地哭泣著,心中自然有無限的悲傷,在所引典源中,「椎心泣血」就是李陵用來形容自己的心境。李陵戰敗而降匈奴,非為偷生,忍辱冀求日後復仇。無奈武帝不察,怒殺其母與妻,李陵悲憤之餘,致書蘇武,說︰「我何曾預料到復仇之志未酬,而怨恨已成;計謀還未實現,我的親人已經遭到刑罰而死,這種無奈與痛苦,就是我仰天捶胸泣血的原因啊!」後來「椎心泣血」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形容哀痛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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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咽去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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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因噎廢食」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呂氏春秋》一書為戰國時秦相呂不韋聚集門客,各記所聞論述而成,種種異說雜陳於書中,為雜家之祖。〈蕩兵〉一篇主要論述用兵的重要,為辯駁墨家非攻之說而作。作者認為,父母若從不鞭打小孩,便無法禁止孩子的叛逆頑劣;國家若沒有刑罰,便無法禁止人民的相互衝突;天子若不行誅伐,便無法禁止諸侯之間的的暴力相向。所以一些必要的懲罰不應該廢除,只是在運用時必須有技巧。在用兵方面也是同樣的道理,聖明君王應擁有可除暴安良的軍隊,而非不需要軍隊。假使有人在吃飯時噎死,就禁止天下人飲食;有人在乘船時溺死,就禁止天下人乘船;都是很荒謬的事!那麼,有人因為曾有君王用兵喪失國家,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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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法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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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的方式。以兵吏為例,他們為了追求個人財富,舞弄文字技巧歪曲擾亂法律條文,盜刻印章偽造文書,不怕刑罰加身,只為貪圖他人賄賂的豐厚錢財。後來「舞文弄法」被用來指舞弄文字技巧,歪曲法律條文。如南朝梁沈約〈授蔡法度廷尉制〉:「州郡姦吏,恣其取捨,舞文弄法,非止一塗。」,指出州郡的姦吏任意妄為,玩弄文字以擾亂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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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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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出於故意的情況下,因疏失或意識不清,使人因而致死。根據刑法,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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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然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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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甲聽到消息後,非常害怕,只好打著赤膊,去向韓安國請罪。然而韓安國卻不與田甲一般見識,不但沒有懲罰他,反而很有器度的原諒、善待他。後來「死灰復燃」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失勢者重新得勢;也比喻已經平息的事物,又重新活動起來。出現「死灰復燃」的書證如宋.陳亮《陳亮集.卷一八.啟.謝曾察院啟》:「劫火不燼,玉固如斯;死灰復燃,物有待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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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與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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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生殺賞罰的大權。《晉書.卷一○二.劉聰載記》:「今王沈等乃處常伯之位,握生死與奪於中,勢傾海內。」也作「殺生與奪」、「生殺與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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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