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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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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指犯罪人連續進行屬於同一罪名、且同一犯意的數個犯罪行為。雖然各個犯罪行為皆可獨立處斷,但因犯罪人在被處罰前,為連續犯罪,且罪名相同,犯意亦同,法官可予併罰並加重量刑而以一罪論。如某甲因見財起意而連續竊取他人財物,是為竊盜連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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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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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宰、創造命運。漢.劉向《說苑.卷一二.奉使》:「秦楚轂兵,秦王使人使楚,楚王使人戲之曰:『王方殺子以釁鍾,其吉如何?』使者曰:『秦楚轂兵,吾王使我先窺,我死而不還,則吾王知警戒,整齊兵以備楚,是吾所謂吉也……。』楚王赦之,此之謂造命。」《後唐書.卷一三九.李泌傳》:「夫命者,已然之言。主相造命,不當言命。言命,則不復賞善罰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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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燒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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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埋,元代對於負命案責任的人,除判決刑罰外,另外必須給苦主賠償金,作為死者燒埋的費用。後以不服燒埋比喻不服輸、不認罪。元.康進之《李逵負荊》第四折:「休道您兄弟不服燒埋,由你便直打到梨花月上來,若不打這頑皮不改。」也作「不伏燒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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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稔禍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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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誅之。予弗順天,厥3>罪惟鈞4>。予小子夙夜祗懼,受命文考,類于上帝,宜于冢土,以爾有眾,厎天之罰。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爾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時哉弗可失。 〔注解〕
(1) 典故或見於《左傳.宣公六年》。
(2) 商:朝代名。約當西元前十六世紀至前十一世紀,為商湯滅夏後所建立的國家。建都亳(今河南省商丘縣),經多次遷移,後盤庚都於殷(今河南省安陽小屯村)。傳至紂,被周武王所滅。商朝的農業、手工業、文字都相當發達。青銅器和甲骨文在世界文化史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3) 厥:同「其」。
(4) 惟鈞:惟,是。鈞,大。〔參考資料〕 《左傳.宣公六年》秋,赤狄伐晉,圍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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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極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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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然道故,私情相語,飲可五六斗徑醉矣。若乃州閭之會,男女雜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壺,相引為曹,握手無罰,目眙不禁,前有墮珥,後有遺簪,髡竊樂此,飲可八斗而醉二參。日暮酒闌,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錯,杯盤狼藉,堂上燭滅,主人留髡而送客,羅襦襟解,微聞薌澤,當此之時,髡心最歡,能飲一石。故曰「酒極則亂,樂極則悲」。萬事盡然,言不可極,極之而衰。」以諷諫焉。齊王曰:「善。」乃罷長夜之飲,以髡為諸侯主客。宗室置酒,髡嘗在側。另可參考:《文子.九守.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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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出沾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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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57),漢高祖劉邦之子,繼漢惠帝即位。施政採黃老治術,尊行道家的無為而治。仁慈恭儉,廢除殘酷的刑罰。天下豐殷,四境和平。
(2) 勃:周勃(?∼西元169),西漢沛縣人。秦末跟隨劉邦起義,屢立軍功,封絳侯。後平呂氏之亂,迎文帝即位,拜右丞相,卒諡武。
(3) 決獄:判決獄訟。
(4) 錢穀出入:賦稅收支。錢穀,賦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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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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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指對於有責任能力之特定人,於其無犯罪意或犯罪意尚未確定之際,教唆其實行犯罪行為的人。教唆犯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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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看主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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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諺語)打狗要先考慮養狗的主人。比喻處罰某人要顧及主人的面子。《照世盃.卷四.掘新坑慳鬼成財主》:「打狗看主人面,我且不要輕動褻尊,先發揮他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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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極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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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然道故,私情相語,飲可五六斗徑醉矣。若乃州閭之會,男女雜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壺,相引為曹,握手無罰,目眙不禁,前有墮珥,後有遺簪,髡竊樂此,飲可八斗而醉二參。日暮酒闌,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錯,杯盤狼藉,堂上燭滅,主人留髡而送客,羅襦襟解,微聞薌澤,當此之時,髡心最歡,能飲一石。故曰「酒極則亂,樂極則悲」。萬事盡然,言不可極,極之而衰。」以諷諫焉。齊王曰:「善。」乃罷長夜之飲,以髡為諸侯主客。宗室置酒,髡嘗在側。另可參考:《文子.九守.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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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極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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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然道故,私情相語,飲可五六斗徑醉矣。若乃州閭之會,男女雜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壺,相引為曹,握手無罰,目眙不禁,前有墮珥,後有遺簪,髡竊樂此,飲可八斗而醉二參。日暮酒闌,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錯,杯盤狼藉,堂上燭滅,主人留髡而送客,羅襦襟解,微聞薌澤,當此之時,髡心最歡,能飲一石。故曰「酒極則亂,樂極則悲」。萬事盡然,言不可極,極之而衰。」以諷諫焉。齊王曰:「善。」乃罷長夜之飲,以髡為諸侯主客。宗室置酒,髡嘗在側。另可參考:《文子.九守.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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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