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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假(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牧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育假是指中國大陸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行政部門給予幹部和職工參加職業培訓或一般教育或某種學習活動的帶薪假期。這是職工為受教育而享受的權利,亦稱「培訓假」、「學習假」、「進修假」。國際勞工大會一九七四年通過〔帶薪教育假的公約與建議〕將教育假定義為:「在一個工人工作期間的某一階段為教育目的而給予的假期,並提供足夠的經濟支持。」中國大陸一九八一年〔關於科技幹部管理工作試行條例〕規定中級以上科技人員每三年有三至六個月的進修期。一九八二年十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中央黨政機關幹部教育工作的決定〕中規定中央黨政機關所有幹部一般每三年離職學習半年的制度。對一般幹部和職工,雖然尚無有關教育假的明確規定,但在實際上,凡經領導批准脫離生產參加某種學習的幹部和職工,學習期間都照發工資。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育假(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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