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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刑處分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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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yì xíng chǔ fèn |
解釋:
為對確定裁判所宣告的刑罰,基於刑事政策考量,避免短期自由刑所可能產生的弊端,對於原則上應依該確定裁判宣告之刑的執行,改以其他刑罰或處分為替代。易刑處分的種類分為四種:易科罰金(替代短期自由刑)、易服勞役(替代罰金刑)、易以訓誡、易服社會勞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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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易刑處分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