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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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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jīng zhào |
解釋:
1.地名:(1)漢置,為京師三輔之一。參見「京兆尹」條。(2)民國初年改稱清順天府為「京兆」,直隸中央。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遂廢入河北省。今北平市為其舊治。 2.職官名。漢代轄治京兆地區的行政長官。參見「京兆尹」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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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京兆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