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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有土地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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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gōng yǒu tǔ dì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gōng yǒu tǔ dì
解釋:
  1. 指所有權屬於國家所有,而非私人(包含自然人,法人)所有的土地,依其所有主體,又可分為國有土地、省有土地、市縣有土地、鄉鎮有土地。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公有土地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gōng yǒu tǔ dì
解釋:
指國有土地、直轄市有土地、縣市有土地或鄉(鎮、市)有之土地。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公有土地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ublic land, public domain
日期: 2003年10月
出處: 測繪學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土地法第四條規定:國有土地、縣(市)有土地及鄉(鎮)有土地,均為公有土地。依法沒收暨由國家徵收或依法應屬國家之土地(如海洋、天然湖澤與可通運水道等沿岸一定限度之土地以及公共道路用地,公共水源地、名勝古蹟等)以及私有土地之所有權消滅者,均屬國有土地。曾經省(市)縣或區(鄉、鎮)依法呈准使用收益之公地,或由其依法取得或徵收之土地,為省(市)縣或區(鄉、鎮)有土地。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公有土地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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