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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難行為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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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jǐn jí bì nàn xíng wéi |
解釋:
法律上指為避免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緊急危難,出於不得已的侵害他人行為。我國刑法第二十四條明定為不罰,若行為過當亦得減輕或免除刑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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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緊急避難行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