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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條約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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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běi jīng tiáo yuē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běi jīng tiáo yuē
解釋:
清咸豐十年(西元1860),因清廷有意毀棄《天津條約》,英法聯軍再度北上,攻入北京,是年簽下《北京條約》。條約內容為賠償英法兩國軍費各銀八百萬兩,並割讓九龍半島於英。另外開瓊州、潮州、臺灣、淡水、鎮江、九江、漢口、登州、牛莊、天津為口岸,且享有內河航行權及內地遊歷權,允許傳教士自由傳教。俄國亦藉此得外興安嶺以南、烏蘇里江以東之地。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北京條約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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