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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分次(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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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楊秀文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分批分次」係指大陸地區實施年制義務教育的步驟。由於大陸地區幅員廣大,經濟文化發展很不平衡,義務教育的要求和內容應該因地制宜,有所不同。如一九八五年教育體制改革,將大陸地區大致畫分為三類地區:一是約占總人口四分之一的城市、沿海各省中的經濟發達地區和內地少數發達地區;在這類地區,相當一部分已經普及初級中學,其餘部分在一九九○年左右完成。二是約占總人口一半的中等發展程度的鎮和農村;在一九九五年左右普及初中階段的普通教育或職業和技術教育。三是約占總人口四分之一的經濟落後地區;在這類地區,暫不要求馬上普及義務教育。各地採取不同目標、不同進度發展,稱為分批分次。 一九八五年教育體制改革提出的分批分次,在大陸地區是屬於首次,打破了歷來各地畫一的所謂「一刀切」觀念。隨後各省、各縣在本地教育發展中,也仿效中央的做法,不求畫一,採取分批分次。例如一個省內要普及義務教育,將省內各縣分為多批,按不同時間、不同目標推行義務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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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分批分次(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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