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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法規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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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zhōng lì fǎ guī |
解釋:
明定當某些國家發生戰爭時,宣告中立的國家所應盡的義務及應享的權利之法規。主要包含西元一八五六年發表的巴黎宣言、一九○七年訂定的海牙第五公約及第十三公約。其中對中立國最大的保障為各交戰國不得侵略中立國的領土、領海、領空,及不得以其為活動基地或進行戰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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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中立法規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