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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報復權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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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měi guó zǒng tǒng bào fù quán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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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美國總統報復權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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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měi guó zǒng tǒng bào fù quán |
解釋:
在美國綜合貿易法第三○一條中,授權總統依國際貿易協定以行使美國的權利。對於外國不公平的貿易手段採取因應措施,其行動包括終止貿易協定所作的減讓、增加關稅、設限等。其主要精神有二:一是規定美國應行使的權利,並對不遵守協定而否定美國商業利益的國家,採取報復因應;一是對展開調查及採取行動的程序與步驟,都規定具體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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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美國總統報復權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