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滔天之罪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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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tāo tiān zhī zuì |
解釋:
滔天,漫天。滔天之罪形容所犯的罪惡極大。宋.蘇軾〈呂惠卿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稍正滔天之罪,永為垂世之規。」明.羅貫中《風雲會》第四折:「據著你外作禽荒,內貪淫慾,滔天之罪,理合法更凌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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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滔天之罪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