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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號分機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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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bā hào fēn jī |
解釋:
刑事警察局犯罪偵防管制中心通報系統的代稱。最初是直接透過警察電訊所的長途電話臺,以有線及無線電波,與全臺二十六個警察機關連絡中心通話。由於這個分機編在第八號,遂稱為「八號分機」。其功能在傳達犯罪情報,以便採取防治措施,迅速遏阻犯罪及協調各警局間的調度情形,因此成為警方犯罪通報系統的專有名詞。現今八號分機的通報系統包括有線電話通報、無線電話通報系統、電子傳真通報和SCA(調頻廣播附載頻道)專用廣播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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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八號分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