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願權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qǐng yuàn quán |
解釋:
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益或其權益的維護,得按事件性質向有權的民意機關或主管的行政機關,陳述其希望或願望的權利。我國除以憲法明文保障人民的請願權外,並於民國四十三年公布施行請願法,規定請願權之適用範圍、行使方式等。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請願權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