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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遺產條約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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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World Heritage Treaty |
日期: | 2002年2月 |
出處: | 環境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正式名稱為「世界文化遺產及自然遺產保護條約」,於1972年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正式提出,由加盟的146個國家共同捐助基金,1994年止,共有文化財305處,自然財90處及複合財160處,其中擁有世界及自然財的國家有51個,大陸有五處:泰山、黃山、武陵源、九寨溝及黃龍,日本則有二處:尾久島及白神山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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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世界遺產條約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