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業技術教育管理體制(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職 | |
業 | |
技 | |
術 | |
教 | |
育 | |
管 | |
理 | |
體 | |
制 | |
( | |
大 | |
陸 | |
地 | |
區 | |
)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徐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職業技術教育管理體制是關於職業技術教育管理機構設置和權限畫分的制度。大陸地區的職業技術教育管理體制為在政府統一領導之下,實行各有關部門分級分工管理:(1)教育部門主管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技術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及行政規章,擬定具體政策和規章,並對業務部門、地方與學校進行檢查和指導;在人才需求預測、職業技術教育發展規劃、招生與畢業生分配、學校的審批、布局與專業設置、辦學、經費、人員編制、基建投入等方面,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工作;負責規定學制,頒布專業目錄及制定教學基本文件,規劃、指導師資隊伍建設及組織教師培訓等工作;(2)勞動人事部門綜合管理技工學校、學徒培訓和就業訓練,負責貫徹執行有關方針政策與法律規章,制定具體政策和規章制度,對有關部門、地方和學校實行督促與檢查,並從總體上負責與技工學校、學徒培訓和就業訓練有關的一切工作;(3)主管業務部門協調與指導本系統的職業技術教育工作,包括貫徹執行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規章,制定有關規章制度,組織系統內人才預測,編制發展規劃與招生計畫,審批學校,制定有關專業目錄和指導性教學文件,進行教育質量檢查和評估,以及安排教師進修和教學實踐活動等,全面管理直屬的各級職業技術學校的各項工作。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職業技術教育管理體制(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