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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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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láo dòng jī zhǔn fǎ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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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勞動基準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láo dòng jī zhǔn fǎ |
解釋: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而制定的勞動法律,其中對於勞動契約、工資、工時、休息、休假、童工、退休、職業災害補償等勞動相關事項,均有所規範。本法於西元1984年7月30日公布實施,簡稱「勞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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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勞動基準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