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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理法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Waste Disposal Act
日期: 2002年2月
出處: 環境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我國廢棄物清理法規包括母法廢棄物清理法及其他相關子法。母法於民國63年7月26日制定公布。嗣於民國69年4月9日第一次修正、民國74年11月20日第二次修正、民國77年11月11日第三次修正以及民國86年3月28日完成第四次修正。目前全法分六章共三十六條,其架構包括:第一章,總則;第二章,一般廢棄物之清理;第三章,事業廢棄物之清理;第四章,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之管理;第五章,獎懲;第六章,附則;立法宗旨即為第1條(制定目的及適用範圍):為有效清除、處理廢棄物,改善環境衛生,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其相關之子法主要包括有:廢棄物清理法台北市施行細則、廢棄物清理法高雄市施行細則、以及廢棄物清理法台灣省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廢棄物清理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