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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決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fù jué
解釋:
  1. 對法案重新議決。直接民權之一。根據憲法,選民可對憲法或一般法律重新評估,借以抑制並補救立法機關的專橫和疏漏,並加強選民對政府的監督。
    【例】我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具有創制、複決的權利。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複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fù jué
解釋:
依據《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為國民直接民權行使的方法之一,人民直接對法案重新議決。依《公民投票法》,公民得對法律、重大政策、《憲法》修正案及地方自治法規等進行複決。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複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