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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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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píng fǎn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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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平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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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píng fān |
解釋:
推翻錯判,洗雪冤情。《漢書.卷三六.楚元王傳》:「每行京兆尹事,多所平反罪人。」《清史稿.卷二七三.郎廷佐列傳》:「擢江西贛州知府,平反冤獄,居官有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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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平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