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庫查詢時間:593.7508 ms
共 1218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排序方式:
關鍵字 |
搜尋次數 |
關聯性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舊例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慣例、以往的例子。《三國演義》第九一回:「須依舊例,殺四十九顆人頭為祭,則怨鬼自散也。」《紅樓夢》第五五回:「又查出許多舊例來,任鳳姐兒揀擇施行。」
|
舉例發凡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發凡,指揭示全書的通例。舉例發凡謂加以分類,並予舉例,說明全書通例。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史傳》:「按《春秋》經傳,舉例發凡。」也作「發凡舉例」。
|
像片平均比例尺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因地面高低不平,或攝影軸傾斜,常使同一張航攝像片上各部份之比例尺不一致。此時可取平均地面作為航高之起算面,以計算像片平均比例尺。或在像片對角線上或對邊量出線段長度,與地圖上或實地相應線段長度相比較,求出各線段影像比例尺後,再取平均數,即為像片平均比例尺。
|
(刊正)[九經三傳沿革例]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刊正)[九經三傳沿革例],[四庫全書總目卷33.五經總義類]著錄,提要略云:宋岳珂撰。珂字肅之,號倦翁,湯陰人,居於嘉興,岳飛之孫,官至戶部侍郎、淮東總領制署使。
其目曰書本、字畫、註文、音釋、句讀、脫簡、考異。皆參訂同異,考證精博,釐舛辨疑,使讀者有所據依,實為有加於經學。其論字畫一目,酌古準今,尤屬通人之論。 岳氏所刊[九經三傳],所據以刊正的,自[唐開成石經]以次,凡23種版本。專屬本經名家,反覆參訂,才命良工入梓。所以不僅因是舊刻,而為藏書家所重,日本山鼎井、物觀等撰[七經孟子考文]即據[相臺岳氏本九經]及日本足利本而成書,傳入中土,收入[四庫全書],... |
律例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律與例都是傳統中國重要的法律規範,主要體現在明清兩代。二者同時規定在當時的國家基本法典之中,例如《大明律集解附例》、《大清律集解附例》、《大清律例》。
|
〔普通高等學校函授教育暫行工作條例〕(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普通高等學校函授教育暫行工作條例〕係指一九八七年二月七日由國家教育委員會所頒有關高等函授教育的法規性文件,共九章三十六條。「總則」中明確指出,普通高等學校舉辦的高等函授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舉辦函授教育是高等學校的基本任務之一。舉辦函授教育的高等學校必須把函授教育的發展規劃、專業設置、機構編制、建築設備項目等納入學校的總體規劃。
高等學校舉辦的函授教育包括本科、專科、單科選修以及大學後的繼續教育。舉辦本科、專科函授教育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人數應在二千人以上,擬辦函授教育的專業必須已培養了兩屆以上本、專科畢業生;有健全的管理機構,有專職教學管理和... |
標準化比例死因比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特定族群中某種疾病觀察死亡數和預期死亡數之比。其與SMR的區別為:分母的預期死亡數,是根據該族群的總死亡數和標準人口中死於某種疾病占全死亡人數比例計算所得,而不是利用標準人口年齡別死亡率來計算的。標準化在死因比例比可以計算式表示如下:
標準化死因比例比(SPMR)=特定族群中某種疾病的死亡數/(該族群總死亡數×標準人口某死亡數占總死亡數的比例) |
有例不滅,無例不興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按照以前的成例或規範辦事,不需再立新的規範。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還是按照往規,有例不滅,無例不興,比較保險。」
|
〔教育公務員特例法〕(日本)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日本政府基於教育公務員的職務與責任之特殊性,對教育公務員的任免、身分、懲戒、服務及研修等項,特別頒定異於一般國家公務員或地方公務員的法令,因而方可稱為〔國家公務員法〕及〔地方公務員法〕的特別法,是依據教育刷新委員會的建議,於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二日頒布並實施。原先該委員會於一九四七年四月建議制定不分國、公、私立學校的教員均適用之「教員身分法」,但同年十月制定了僅適用於國立學校教員的〔國家公務員法〕,「教員身分法」的構想因而走了樣,於是在一九四八年六月提出「關於教育公務員任免等法律案」,被國會駁回後才以〔教育公務員特例法〕審議通過。
〔教育公務員特例法〕分第一章總則(第一至三條),... |
模型比例(尺)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當吾人依實物之尺寸,構建一放大或縮小的模型時,此模型之尺寸所代表的實物尺寸,即稱為模型比例(尺)。
|
![]() |
貓頭鷹博士